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3年12月21—22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考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8:00—9:30 数学,上午10:30—12:00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下午 3:00—5:00语文(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
12月22日上午8:00—9:30生物,上午10:30—12:00历史,下午 3:00—4:30 地理。
二、严格管理,确保试答卷安全
(一)各盟市、旗县区及考点所有运送试答卷车辆必须加装GPS监控设备,各地区要提前确定准备好车辆,按时填写并上报GPS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附件一)。
(二)试卷保密室从试题到达之日起,必须安排包括两名武警(或公安人员)在内的四名值班人员昼夜值班,每天24小时开启视频监控设备,保证监控无死角、全覆盖,不间断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承担考试任务的盟市及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无论其试卷保密室是否存放保管试答卷,均须按时安排落实好值班工作,并切实履行对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或监管职责。
(三)实行日报告制度。从试题存入试卷保密室之日起至答题卡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止,各盟市值班人员须在每天20:00之前通过RTX系统或电话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本地区当天试答卷安全保密情况;我中心值班室将利用网上监控系统和电话等形式对全区所有试卷保密室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四)按要求认真履行试题和答题卡领取、回收等环节的交接签字手续,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存档备查。
三、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各项考务管理规定
(一)盟市及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要分别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等考试规章制度。在培训过程中,对与以往相比有变化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等,要重点进行学习,切实做到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当次考试的规定及要求。
(二)本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上午考两科、中间间隔时间为一个小时,下午考一科。各地区、各考点要安排工作人员和监考员提前到达考点。上午第一科考试结束后,要快速而有序地做好答卷的回收、清点及密封保存等工作,并提前做好第二科考试试卷的分发等准备工作。坚决杜绝试题、答题卡错发(装)、漏发(装)及《考场记事卡》错涂(漏涂)、漏装等错误的出现。
(三)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各项考务管理规定。各考点必须设专人在考务办的计算机上登录RTX系统,及时接收和反馈有关考务信息。目前没有申请加入学业水平考试RTX系统的考点必须尽快申请加入。加强监控室管理,除系统管理员、视频监考员、纪检及巡视等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各地区、各考点在培训时,要着重强调在每科开考前,监考员要向考生宣读或告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考生考试规则》的相关内容,明确提醒考生将手表、手机、矿泉水等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若将此类物品带至座位上,依据规定,该科成绩为零。
(五)各考点必须做到全封闭管理,严把“入口”关。进入考点必须查验证件。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进入,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
(六)各地区要确保标准化考场监控录像数据安全、完整,及时完成监控录像拷贝任务,按时将拷贝好的录像交自治区下派的巡视员。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造良好考试环境
(一)各地区要提前组织指导各考点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考点考场设置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
(二)各地区要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工作。本次考试历时两天,每天上午考两科,下午考一科。由于有2011级考生补考的情况,所以,存在同一考生不同科目可能在不同考点参加考试的现象。因此要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确保考生能依据《准考证》上打印的考试时间、地点按时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三)各地区要加大对各考点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标准化考场的作用,切实保障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及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有效使用,切实增强反作弊预防和侦查能力,通过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点及考场违规违纪行为的严密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要重点加强对替考和利用无线电通信工具作弊行为的防范和检查。
五、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本次考试期间正值冬季,严寒、暴雪及冰冻等恶劣天气有可能给考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各地区、各考点都要提前制定因天气等原因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前联系好公安、交警等部门,提前准备好备用车辆,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遇有突发事件,能迅速而有效地采取行动。以确保试答卷运送安全,确保考试期间各类人员配备充足和各种考试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考试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领送试答卷的时间、地点
领送试答卷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请各盟市、旗县区和考点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附件二),将此值班安排表由盟市汇总后,于2013年12月15日之前通过RTX发送至云宇或电子邮箱1249905225@qq.com。值班安排表中上报的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和办公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考试期间自治区值班电话:0471-3261814、18604888825,18604888813,举报电话0471-3261805。
此件由盟市转发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普通高中。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一
GPS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
盟市: 考试类型:
附件二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
盟 盟市/旗县区/考点名称:
总值班领导
(教育局)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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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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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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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领导
(考试中心)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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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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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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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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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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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人员
(考试及试卷保管期间将有可能联系考务人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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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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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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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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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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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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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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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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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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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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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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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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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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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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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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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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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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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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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室 |
值班电话
(24小时有人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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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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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数量
(不含公安武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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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武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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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监控
联络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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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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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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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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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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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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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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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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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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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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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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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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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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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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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拟派出巡视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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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盟市、旗县区和所有考点均须填写并上报值班安排表。
2、此表由盟市考试机构汇总后于12月15日16时前将电子版通过RTX发送至云宇或电子邮箱1249905225@qq.com。